
中国江西网南昌讯 (记者余红举、万仁辉 实习生舒瑾涵)6月21日,记者获悉,到今年8月底,南昌市各县区将有79所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转为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同时,南昌市拟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提质限价管理,其中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每月最高不超过800元(含)、县城区保教费每月不超过550元(含)。
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教育部门管理
2013年9月,南昌市政府下发的《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凡新建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原则上办园规模为6个班(含)以上的,建成后按属地原则由开发建设单位无偿移交给当地教育部门管理,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据悉,为应对国家“两孩”政策带来的入园高峰,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南昌市将加快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回收管理,回收一批幼儿园用于创办公办幼儿园,促成一批高收费民办幼儿园转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一批高质量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断扩大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
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南昌市共有282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其中未使用的幼儿园85所,已使用的197所幼儿园中,有79所为非普惠性幼儿园。今年,该市将有20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回收创办公办幼儿园、11所回收创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8所限期转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引导高收费幼儿园转为普惠性幼儿园
按照南昌市有关要求,各县区要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管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提质限价管理,其中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每月最高不超过800元(含)、县城区保教费每月不超过550元(含),现行收费标准低于最高限价的,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与此同时,南昌市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分类管理,经评估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按类收费,已获评省、市示范幼儿园的,保教费在相应类别的基础上分别上浮20%、10%。幼儿园应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醒目的位置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南昌市提出,各县区要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对小区配套幼儿园实施分类管理,要通过资金奖补、减免水电费、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等措施引导高收费幼儿园转办为普惠性幼儿园。
对已列入回收和转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开发单位不予配合的,南昌市要求由相关职能部门暂缓办理该开发单位的相关业务,在媒体曝光、通报批评、依法处理的同时,还应将开发单位列入建筑开发不诚信单位黑名单,限制其进行土地竞买或禁止进入区域内建筑市场。幼儿园承办人不予配合的,教育行政部门在幼儿园办证、年检时将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