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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专门诈骗老年人1年作案11起
发布时间:2016-05-26 08:30:17 来源:平安江西 作者: 编辑:meilv 关注度:1183
法制网讯 记者郭宏鹏 通讯员黄隆瑾 赖见兴 男子虚构事实骗取老年人的钱财,一年内骗得12.7万余元。5月13日,江西省石城县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郑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2015年3月10日,郑某在石城汽车站乘坐老张的“摩的”时,以只要交纳一定的押金就能帮老张夫妇在福建永安市找到一份看守工地的高薪工作为诱饵骗得老张的信任。当老张在石城县城取到钱后,郑某租的士将老张带至福建永安市,随后郑某以还需到永安市劳动局送礼为由,让老张将押金和礼金交给他,当老张将2.9万元钱给他后,郑某以不便带老张一起送礼为由,让老张原地等候,然后卷款潜逃,所骗得的钱财全部用于赌博挥霍。
10月18日下午,郑某窜至小松镇许坊村,以自己有关系能帮许某(78岁)申请1笔修路补偿款但需要送礼为由,骗得许某的信任。当天下午郑某让许某从银行取了1万元钱,随后郑某在带许某去县城的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自2015年3月至10月间,郑某专门针对老年人下手,采取帮助办理养老保险、低保或者申请建房、装修、修路补贴需要送礼为由,先后窜至该县小松镇、丰山乡等地诈骗作案11起(最后1起未遂),骗取他人现金12.7万元,所骗钱财被挥霍一空未能追回。受害者中年纪最小的为57岁,年纪最大的为78岁。